永久居民卡俗称「绿卡」,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合法定居、自由工作,5年后可以申请归化入籍、成为公民(Naturalized Citizen)。要想移民美国、拿到绿卡,有4大类方式,下面睿安信美洲新闻逐一介绍其要求和流程。
移民是个很大的话题,我目前写得很简略,在时间和精力允许的条件下未来我会继续补充和完善。
四类移民途径及所占比率
美国绿卡的4大类途径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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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移民(Employment Ba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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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移民(Family Ba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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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义移民(Humanitarian Based,即难民和政治庇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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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别移民。
根据 USCIS 的数据,2016 财年共批准绿卡569,961张,其中家庭移民278,523件、雇佣移民110,406件、人道主义移民152,751件、其他28,281件。
由此可见,家庭移民是拿到绿卡最主要的途径,占全部移民的近1/2;难民和政治庇护也很多,占近1/3;而广大留美学生挤破头的 H1B 和土豪们的投资移民 EB-5,加起来也不到1/5。
雇佣移民(Employment Based)
雇佣移民包括自己找到雇佣机会(即工作移民或职业移民)、或者给别人创造雇佣机会(投资移民)。具体有四种形式:在美国拿到工作机会、在美国投资、自己申请、特殊工种。
根据申请人的自身条件和背景不同,这四种形式的移民又按照优先级不同分为EB-1、EB-2、EB-3、EB-4、EB-5,其中EB-1(即 Employment-Based 1st Preference)为第一优先,以此类推。该优先级反映了美国政府处理该类型移民申请的速度;以EB-1A/B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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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EB-1申请无需 PERM 劳工证,节省了1-2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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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40批准通常要6个月左右,而EB-1A/B可申请 Premium Processing 加急服务,15天内即可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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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除了比较特殊的宗教工作者外,以前只有EB-1没有排期;自2016年来,EB-1从财年的下半年出现了排期,上半年仍然不需要排期,也就是说I-140批准之后,I-485可以立刻批准,不用再等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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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作者文章介绍过 EB-1A 申请亲身经验,从第一份材料寄出、到最终批准,只花了不到3个月。稍微了解美国移民流程的读者应该知道,这简直就是神速,其他类型移民经常要花很多年。
EB-1A:杰出人才
EB-1A 即「雇佣移民第一类优先 A」,指的是「杰出人才」(Extraordinary Ability),适用于两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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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过国际重大奖项,比如诺贝尔、奥斯卡、奥运奖牌这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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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1这么牛逼,那么需要符合移民局10项标准中至少3项。
上面提到的10项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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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内或国际非重大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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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所在专业领域的专业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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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业或主要商业出版物对你进行了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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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或者以委员的身份对所在领域其他人的工作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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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在领域做出了原创的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者商业有关的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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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业或者主要商业出版物以及其他重要媒体上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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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被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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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杰出的组织中担任要职或者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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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同领域的其他人相比具有高薪/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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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艺术表演上有商业成功。
在所有的移民途径中,EB-1A 有两个巨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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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在美国拿到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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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己提交I-140表格申请,无需求人。
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Outstanding Researcher/Outstanding Professor)的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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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证明自己在特定学术研究领域的研究得到国际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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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学术领域任教或者研究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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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美国的学校或者研究机构任职,由美国雇主提交I-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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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满足移民局6项标准中的2项。
移民局6项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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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成就奖项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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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自己是属于某些专业机构的会员,而这些机构对会员的要求是具有杰出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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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其他人在专业出版物上发表文章介绍申请人在其学术领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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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或独立评审其他人在相同或者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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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专业领域或学术领域有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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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专业领域发表学术书籍或者论文。
EB-1C 跨国公司经理或高管
跨国公司经理或高管(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必须在美国公司任职,只能由公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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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在美国运营至少1年,并且在海外有分/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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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过去3年内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1年,职位至少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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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司为该员工申请L-1A签证(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调配),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可同时申请L-2签证。L-1A为非移民签证,但是和H-1B一样允许有移民倾向(Dual Intent),并且L-2签证可以申请工作许可,在美国合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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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A入境美国之后,雇主即可提交I-140申请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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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EB-1A/B,EB-1C最大的劣势是不能申请 Premium Processing 加急处理,I-140处理约要6个月。
EB-2 高级学历专家或杰出能力者
高级学历专家或杰出能力者(Member of Professions with Advanced Degree/Exceptional Ability)针对的是高等学历的专家或者在科学、艺术、商业领域有杰出能力的个体,除NIW国家利益豁免外,需要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签发的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
劳工证的审理主要是为了保护美国本土的工人和劳动市场,主要会考虑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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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美国本土没有足够的美国籍工人可以胜任、愿意、并且能够接受该领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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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外国工人的引入不会对本国相似工作工人的工资和工作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普通家庭来美国留学的人,如果不能申请EB1-A/B,最常见的移民路线是 H-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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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找工作。文科专业有1年的OPT,STEM 专业(Science 科学、Technology 技术、Engineer 工程、Mathematics 数学;完整名单参见这里)可申请2年延期,即总共有3年O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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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 期间申请 H-1B,通过之后可在美国工作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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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提交移民申请,大致分为三步:申请PERM劳工证;申请I-140;申请I-485。
H1-B首次批准是3年,可以延期3年,总计6年,但以下两种情形可以再次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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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假如PERM或I-140在H-1B到期前365天提交、H1-B到期之日移民申请仍在审理中,那么H-1B身份可以延期一年,并且只要申请仍在处理中就可以多次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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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I-140批准之后,由于签证排期、不能递交I-485,H-1B可以申请延期3年;不过,这种情形只能延期一次。根据目前的排期,EB-2的递件排期超过3年,而EB-3技术劳工反而只有不到2年。
然而,H-1B这条路并不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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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需要雇主赞助,留学生毕业后找工作处于劣势。同等条件下公司肯定希望招美国公民或绿卡,因为赞助H-1B费时、费钱、而且没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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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没有保证」是因为H-1B需要抽签。根据国会制定的限额,每年H-1B总量为8.5万(其中2万保留给硕士及以上学历,不过高校及其关联的非营利机构不受此名额限制),每年收到的申请数量在20万左右(2018财年收到19.9万,之前3年都超过20万),也就是说有近60%的申请人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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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说过,文科专业只有1年OPT,如果抽不中H-1B,要么转换身份(比如继续读书),要么就只能打道回国。STEM 专业则有3次抽签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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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4月3日起,H1-B也不能使用 Premium Processing 加急服务。
EB-2的一个特例是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简称NIW),NIW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也不需要雇主支持。NIW的审理主要考虑工作者在的美国工作是否会给美国的国家利益带来贡献。另外可参考2016年12月27日更新的Dhanasar标准。
EB-3 技术工人/专家/其他工作者
技术工人/专家/其他工作者(Skilled Worker/Professionals/Other Worker)的要求和EB-2类似,主要有两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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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3对学历的要求比EB-2要低,如果雇主所提供的职位所需的学历以及申请者自身的学历为硕士或同等学历以下,则不能申请EB-2,只能申请EB-3。EB-3的最低要求是:有本科或者同等学历水平,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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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3和EB-2的另外一个区别是没有NIW特例,即申请者都必须要先申请劳工证,没有例外。
EB-4 特殊移民(Special Immigr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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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伊拉克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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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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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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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美国政府的伊拉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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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SOFA协定需入境的外国军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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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运河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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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NIW)的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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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者
EB-4需要申请人的雇主提交I-360表格。
EB-5 投资移民(Immigrant Investor)
投资者需要投资一个商业公司,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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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最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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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达到100万美元,或者在低就业率区/农村达到5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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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提交I-526表格
具体要求参见USCIS的官方说明。
家庭移民(Family Based)
家庭移民又称为「亲属移民」,包括公民的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以及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Immediate Relative)申请绿卡没有名额限制、无需排期;立刻申请、立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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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受益人在美国,只需一步即可: 在提交 I-130(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和 G-325A(Biographic Information)的同时提交 I-485(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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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受益人不在美国,则需要两步:先提交 I-130 和 G-325A,USCIS 收到之后会给你收据 I-797,才可以提交 I-485(必须附上 I-797 收据)。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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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同性结婚也算。提交 I-130 之后,除了直接申请 I-485 调整成绿卡身份外,也可以提交 I-129F 申请 K-3 配偶签证。如果到批准之日结婚尚不足2年,拿到的是临时绿卡(Conditional Greencard),必须在过期前90天内提交 I-751 转成正式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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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也算。提交申请的儿女必须年满21岁,所以如果你想来美国生孩子、靠孩子的公民身份为自己办绿卡,那么需要等21年。另外,特殊青少年移民终身不得为父母申请绿卡,参见「其他移民途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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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21岁以下未婚子女;不是亲生的也算。
美国公民的非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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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年满21岁的子女,不是亲生的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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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21岁但已经结婚的子女,不是亲生的也算(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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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也算。如果申请人和受益人中有一方是收养的孩子,收养行为必须发生在两人16岁以前。
这几种情形和「直系亲属」最大的不同在于有名额限制,因此可能需要排期。此类申请属于 F-1(Family-based 1;家庭移民一类优先),根据现在的排期,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大概要等7年。
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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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属于家庭移民第二类(A)优先,F2A,根据现在的排期,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大概要2年的时间。公民的配偶和未婚妻可以申请 K-3/K-1 签证,而绿卡的配偶没有专门的签证,因此要么靠其他方法(B1/B2, F, J, OPT, etc)维持合法身份,要么只能在美国境外等待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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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也属于F-2A,和配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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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属于第二类(B)优先,F2B,按照现在的排期大概要6年半。
永久居民的其他亲属,如父母、已婚子女、兄弟姐妹等,不能申请亲属移民。未婚子女如果在 I-485 还没有批准的时候结婚,会丧失亲属移民的资格。举例来说,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按照现在的排期,提交申请之后至少6年半内不能结婚。
家暴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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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配偶是美国公民或绿卡,你自己或者孩子被对方虐待(abuse),你可以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自己(以及不满21岁的未婚孩子)申请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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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子女是美国公民(不含绿卡),你被子女虐待,可以在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自己申请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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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未婚,不满21岁,父母是美国公民或绿卡并且有家暴行为,你可以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自己申请绿卡。
人道主义移民
人道主义移民包括难民(Refugge)和政治庇护者(Asylee),其区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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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的申请人必须不在美国,通常也不能在其出生国;政治庇护的申请人必须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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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入境美国1年后依法必须申请绿卡;政治庇护在美国呆满1年后可以申请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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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和政治庇护者的很多申请费用会免掉(如 I-589 处理费用、采集指纹的费用等)。
难民申请绿卡
难民(Refugee)的申请资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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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不在美国、不在出生国、但又没有在另外一国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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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申请人在出生国,需要美国总统才能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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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种族、宗教、国际、政治观点、社团成员等原因担心受到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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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对申请人有特别的人道主义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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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其他不宜入境美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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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曾参与、教唆、协助上述迫害行为的人不能获得难民身份
申请难民身份需要联合国难民署、美国领事馆或指定的非政府组织批准和引荐;配偶和21岁以下孩子可一同申请。
获得批准的难民,入境美国之后可以合法工作(可立刻申请 EAD 工卡;拿到工卡之前可凭 I-94 上的难民身份字样工作。1年之后除非难民身份失效,否则必须申请绿卡,通过 I-485 表格调整身份即可。
政治避难申请绿卡
政治避难的申请人必须是法律上的「难民」。USCIS明确说,“You must meet the definition of a refugee in order to be eligible for asylum.”但是政治避难申请无需联合国难民署、美国领事馆或其他 NGO 批准引荐。
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人来说,以前有两个常见的理由(计划生育、FLG),现在计划生育已经不存在了。纽约的中国领事馆外长期有人静坐、拉横幅抗议,据说有些人是收了钱,有些人是为了做政治避难,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是真有异见。
政治避难的常规申请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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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美国。政治避难申请必须人在美国领土,只要下了飞机哪怕没入关也算,美国在海外的领事馆也算,偷渡过来的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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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政治避难申请。除特殊情形外,政治避难必须在入境1年内提出申请,填写 I-589 表格(Application for Asylum and for Withholding of Removal)即可;免费。USCIS 收到申请之后会寄收据给你,并通知你到最近的 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 采集指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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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指模+犯罪背景调查。拿着移民局通知去 ASC 录入指纹,如果有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同为申请人,也需一起前往。难民无需支付指纹采集费;ASC 会据此做犯罪背景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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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通知。全美共有8家难民处理中心:Arlington, VA; Chicago, IL; Houston, TX; Los Angeles, CA; Miami, FL; Newark, NJ; New York, NY; San Francisco, CA。目前来看最快的是旧金山和纽约,只需等2年多一点;最慢的是洛杉矶,需要等5年多;难民排期参见这里。未成年人的申请会优先安排面试,其余则需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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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等了二三四五六年,终于可以面试啦!如有配偶和子女同为申请人,也需一起前往。可带律师和翻译。如果担心出现纠纷将来会打官司,还可以自带证人。面试约1个小时或更长,USCIS 官网有面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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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初审和复审。一名官员初审决定是否审批;另一名主管会复审确认决定是否合理。审查主要有三点:1)是否有资格提交申请;2)是否符合美国法律关于难民的定义,依据是 101(a)(42)(A) of the INA;3)是否有依法应当拒绝的情形,依据是 208(b)(2) of the 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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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情况下两周内会出结果,有5种可能:1)批准;2)转给移民法庭,就是说他们无法决定,从行政程序进入司法程序;3)建议批准,一般是因为他们觉得没问题、但是你的犯罪背景调查的结果还没有出来;4)打算拒绝(Intent to Deny),随通知会注明原因,你有16天的时间来补充资料,否则会变成 5)拒绝申请(Final Denial)。Final Denial 不能上诉,但可以重新申请。
其他移民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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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签移民:美国政府希望移民保持多样性,如果申请人出生的国家移民率很低(定义为过去5年内移民美国的人数不足5万),可以参与一项「抽奖移民」计划,每年共有5万个名额。中国大陆的移民人数很多,因此出生在中国大陆的申请人(不管是哪里的国籍)不符合资格;截至2017年,出生在台湾、香港和澳门的申请人仍然可以参与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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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签证: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可申请 K-1 签证,其未满18岁的子女可申请 K-2 签证。K-1/K-2 是非移民签证,但是允许双重倾向(Dual Intent)。K-1 入境之后必须在90天内和美国配偶结婚,然后可调整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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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法案移民:LIFE 即“Legal Immigration Family Equity”,合法移民及家庭平等法,允许某些本来不能申请绿卡的外国人、包括非法入境的外国人,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其要求有几点:2001年4月30日及之前递交了 I-130 / I-140 申请;假如申请是在1998年1月15日至2001年4月30日之间递交,需要2000年12月21日已经身在美国;当前有移民签证名额可用;没有其他导致禁止入境的情况。很显然,这种途径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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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青少年移民:在美国被虐待、遗弃或忽视(abused, abandoned or netlected)的受虐青少年(未满21岁),即使自己和父母都没有合法身份,只要未婚,可以通过 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s (SIJ) Status 来申请移民。通过这种方式移民,终身不得为父母申请绿卡(哪怕在自己成为公民之后也不可以);拿绿卡期间不能为兄弟姐妹申请移民,但是成为公民之后则可以为兄弟姐妹申请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