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可能将董事会权力授予一名执行官 (CEO)。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也可将管理和监督职能授予董事会。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应至少由三名自然人组成。董事会作为独立机构行使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若监督职能授予董事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由至少五名自然人组成。此种情况下,董事会成员应为民法典规定的独立人员。管理人员的任期可以是无限期限或固定期限。若成员未确定管理人员的任命期限,应视为任命为五年固定期限——商业组织设立的目标时间更短的情况除外。管理人员的任命授权应自其接受任命时起生效。执行人员可由商业组织的最高机构于任何时间重新选举或免职,无需提供免职理由。
下列人士不可任命为管理人员:◎ 已被定罪并被最终有约束力的法院判决判定入狱的人士——除非其已撤销与其犯罪记录相关的不利法律后果;◎ 被最终的有约束力的法院判决根据禁止条款禁止其担任执行人员的人士;◎ 被最终的有约束力的法院判决根据禁止条款禁止其从事该商业组织业务活动职业的人士;
下列关于利益冲突的禁止规定也应用于管理人员:
◎ 管理人员不可购买其作为管理人员所在公司以外的其他从事相同商业活动的公司的任何配额或股票——上市公司的股票除外。此外,管理人员不可接受其作为管理人 员所在公司以外的从事相同商业活动的公司的任何管理人员职位。管理人员及其亲 属不可以其名义和利益就公司主要业务活动签订任何合同——公司设立文件允许此 类交易的情况除外。
◎ 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可同时被任命为同一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关于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因管理人员只能为公司员工,因此适用2012 年第 1 号劳动法的规定。法人可被任命为任何类型商业组织的管理人员。在此情况下,被任命法人应指定一名自然人以被任命法人名义并代表该法人履行该管理人员的职能。有关管理人员的规章应也应适用于该指定人士。
3、监事会为监督商业组织的管理,成员可建立一个监事会。
下列情况应设立监事会:◎上市公司——由一级体制管理的公司除外(即,董事会也执行监事会的职能);◎ 若商业组织雇用的职工人数超过 200,且工会未放弃员工对监事会的参与(在此情况下,监事会中职工人数应超过 1/3);◎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4、审计员会计法规定,商业组织的审计员应负责审核会计文件。审计员必须确定商业组织为上一财年编制的年报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以及是否真实反映公司资产负债、财务状况和利润损失。若会计法、其它法律或公司章程要求,商业组织有义务任命法定审计员。此外,作为一般原则,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应任命一名审计员。非上市的股东有限公司可以有例外规定,但不能违法会计法等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