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般规则
1、业务活动
公司可以从事未受法律或政令禁止或限制的任何业务活动。匈牙利法律规定,某些商业活动仅可由特定公司形式进行。例如,银行仅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
2、注册办公室
所有商业组织必须有注册办公室。商业组织的注册办公室通常作为该商业组织的总部。注册办公室也作为商业组织的通信地址,所有业务和官方文件得以接收、归档、保管,并履行其它特定法规规定的有关企业总部的义务。企业总部应标示公司标志。
3、代表及签署权
‘代表权’指可以代表商业组织签字的权利。签字权依据公司章程可以独立或者共同行使。董事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将其签字权委托给公司员工。但是个人不能同时拥有独立签字权和联合签字权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应始终以相同方式行使代表权——无论是独立或联合签字。
4、先公司 (‘Előtársaság’)
自公司章程由公证人公证执行或由设立人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会签之日到公司注册之前,该公司可以该商业组织的先公司运营。先公司应被视为具有法定能力。在向注册法院提交公司注册申请后,先公司可开始其业务运营。在注册期间,先公司状态应附加‘bejegyzésalatt’或‘b.a.’字样表明。(意思为‘注册中’)。
先公司不可:◎ 变更先公司成员——民法典中有规定的除外;◎ 更改公司章程——注册法院或授权机构要求的除外;◎ 提起旨在排除成员的法律诉讼;◎ 通过任何决议终止公司,无继承、转型为其它公司形式、合并和分立;◎ 建立商业组织,或成为商业组织成员。
六、公司治理
1、最高机构
民法典规定,某些决定属于商业组织最高机构(定义见下文)的专属权限。除法定权力范围内,公司设立文件可进一步规定仅属于最高机构管理的事项。一般而言,公司基本管理事务采取简单多数决的表决方式。但是法律和公司章程可要求某些决定需要通过三分之二或者四分之三通过的表决方式。商业组织的最高机构由所有成员组成,即:◎ 对于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公司,是成员会议;◎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会;◎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东大会。
对于个人全资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最高机构权限范围的决定应由该配额持有人 / 股东一人采纳通过,并将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经理。该决定在送达给管理层后立即生效。商业组织的所有成员、配额持有人和股东以及根据法律或公司章程而受委托的人士(如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无投票权——均有权出席最高机构会议。
2、管理人员
商业组织的管理人员有权作出不属于最高机构专属权限的,与商业组织的管理和运营相关的所有决定。商业组织的管理职责由下列人员执行:◎ 对于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公司,有权作为常务董事执行管理的成员;◎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名或多名常务董事;◎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