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活动范围
根据 CRO 法案,下列人士可在匈牙利设立代表处进行商业活动:◎ 外国法人,◎ 无法人资格的外国组织,以及◎ 国外注册的其它企业家(简称‘设立人’)。
《CRO 法案》仅允许代表处进行下列活动:◎ 调解◎ 协助合同谈判◎ 开展信息、广告及促销活动。
代表处不能从事任何其它企业或商业活动。代表处作为无法人资格的实体,仅能以设立人名义并代表设立人进行活动。CRO 法案规定,代表处在法院商事登记处进行注册后即视为成立。代表处在成立后方可从事法律许可的活动。
代表处可以将权利委托给员工,也可以与他人签订服务合同。因此,仅当相关人士与设立人有雇用关系、受委托或签订服务合同时,才能作为代表处的代表对外从事活动。
6、外资公司匈牙利分公司
分公司的建立主要由下列法律进行规定:(i)《CRO 法案》,以及 (ii)《法院程序法》。CRO 法案认可和授权‘分公司’为无法人资格的实体。下列人士可通过其在匈牙利活动:◎ 外国法人;◎ 无法人资格的外国组织,以及;◎ 国外注册的其它企业家。
CRO 法案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向法院登记处注册。注册后分公司方可开始从事合法许可的活动。然而,在分公司向注册法院提交申请后,授权签字人即可以分公司名义代表分公司行事。因此,在注册申请提交日到注册批准日期间,分公司名称以及由分公司或代表分公司发出的所有通信和文件必须包含‘注册中’字样。
下列人员可以代表分公司:◎ 分公司雇员或者委托人;或◎ 匈牙利居民,并与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即民法合同)。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是其有法律行为能力。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外外国母公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例如,分公司可以收购财产、订立合同。他可以进行诉讼活动,起诉或者被起诉(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分公司适用不同的规定)。分公司的设立并没有明确的嘴子注册资本的要求,但是外国母公司必须提供充足的资产一共分支机构进行日常的营业活动以及债务清偿。外国母公司和分公司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母公司应任命一个或者多个自然人作为分公司的代表。代表人数没有最 高的限制,但最低要求为一人。如果分支机构有多个代表人,那么根据分公司 章程其签字权可以由代表人单独或和共同享有。7、欧洲股份公司(SE)
在欧洲层面,投资者可以设立欧洲股份公司。欧洲股份公司由 (EC)No2157/2001 号(欧盟)理事会条例进行规定。所有在注册之前,分公司不可从事要求正式授权和 / 或要求营业执照的任何活动(包括业务场所的购买和租赁)。的有限责任公司均可通过收购方式组建欧洲股份公司,前提是其中至少两个公司由不同成员国的法律规制。欧洲股份公司的认购资本不应少于 120,000 欧元;资本应以欧元表示。欧洲股份公司的资本应分为股份。股东不对超过其认购数量的部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