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非国家行为体的重要性以其覆盖全社会的特点而受到认可,但《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 球契约》的根本框架是建立在国家间移民合作基础上的,而契约在具体实施层面还需要由各个国家 主体来协调和完善。由于缺少类似的先例,很难预计各国为实现该契约的目标会有怎样的投入度。执行拥有 23 个目标和 187 项具体行动方案的《移民问题全球契约》并不容易。没有单一国家有能力落 实所有的既定方案,且几乎所有国家都会发现一些它们不愿执行的行动方案。该契约的优点在于它 让每个国家都能在某些方面获益;这种包容性为契约在各国间尽可能达成普遍共识提供了基础。
组织架构
《世界移民报告 2018》在其全球移民治理章节中为相关国际机构提供了概述,特别是涉及移民的三个机构——国际移民组织(IOM),联合国难民署(UNHCR)及国际劳工组织(ILO)——以 及联合国全球移民小组(GMG)和联合国秘书长国际移民事务特别代表。过去两年联合国系统内的 机构设置出现了明显变化 , 其中大部分与支持各国落实《移民问题全球契约》直接相关。联合国秘书长国际移民事务特别代表的任期已于 2018 年底到期,至今未获延长;IOM 已进入联合国系统,而联 合国移民网络接替了全球移民小组。联合国秘书长在《移民问题全球契约》的协商和审查阶段后开始 了联合国系统体制结构的改革,并在报告《让移居对人人有益》中特别强调了这一点,他在报告中说:
我将开始就如何更好地安排包括 IOM 在内的联合国系统,以协调本组织在移民问题上 的行动进行内部协商。我决心确保在全球契约获得通过后,联合国系统能第一时间作出充分 反应,迅速和有效地支持契约的执行。在本系统内进行这些磋商时,我将重视利用现有的专门知识,确保根据会员国的需要提供可操作的成果,并确保效率。
秘书长在联合国系统内发起协商的一个主要成果是关于建立一个联合国移民网络(United Nations Network on Migration)的提议。该提议于 2018 年 5 月得到联合国秘书长的认可和联合国执行委员会 的支持,并在 2018 年 12 月 9 日关于通过《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约》的政府间会议前夕, 正式在秘书长宣布下启动。这一变动也被视为联合国广泛改革的一部分。联合国移民网络也被认为 是全球移民小组(GMG)的继承者,具有以下特点:• 明确侧重于确保为《移民问题全球契约》的实行提供有效和连贯的全系统支持;
• 直接向秘书长汇报日常工作,并根据需要,由秘书长告知各成员国;
• 网络核心成员(具有明确的任务驱动的相关性和能力的联合国实体组成)和扩大成员现被称为 执行委员会;
• 工作小组的工作基于《移民问题全球契约》和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并响应会员国需要;
• 移民网络扩大成员与其他利益相关方定期举行会议,分享信息和制定议程;
• 国际移民组织作为该网络的协调人和秘书处。
联合国移民网络的执行委员会由国际移民组织(IOM)、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UN DESA)、国际劳工组织(ILO)、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国难民署(UNHCR)和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组成, 由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担任网络协调员。扩大后的网络成员包括执行委员会 实体和另外30个联合国实体。 因此,该网络比其前身,最终拥有22个实体参与的全球移民小组 (GMG)的规模要大。然而,执行委员会(由八个机构组成)和专属协调员的设立,以及涉及秘书长的汇报安排,均表明强调可交付成果与联合国的一致性是支撑该网络建设的核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