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外交往规模的逐年扩大,公证文书跨国使用也日益频繁,公证文书及领事认证的数量更是不断攀升。
据统计,涉及到重大人身、财产利益的公证文书领事认证占比逐年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注意到公证的重要性。
当您想要出国学习、旅游、生活或工作时,根据对方国家的法律政策以及国际条约的要求,常需要您递交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民商事公证书,如出生公证、结婚证公证、驾驶证公证、学历公证、成绩单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书公证等,这些公证书在交外国机构使用前一般都会需要办理国内领事认证。
什么是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界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中国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简单的说,公证主要就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正的确认某件事或某个文书确实存在、也确实合法的一项证明活动。这个证明活动的证明效力在很多场所都远高于其他形式的证据,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哪些事项可以办理公证?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什么是双认证?
一些国外国家使用中国文件的时候,他们无法确认公证处签发的文件的真实性,他们只承认他们驻华使领馆进行的领事认证(因为他们可以联系核实),而他国驻华使领馆进行认证的前提是这份文件需要经过中国外交部(或省级外事办公室)先进行认证。如果由这两方进行了认证的文件,我们就称之为双认证。
所以双认证,指的是你去某个国家需要用到的文件,经过了中国外交部及该国驻华使领馆的双重认证。去不同的国家,需要通过不同的国家驻华使领馆的办理。
双认证只能在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的基础上进行,最终双认证的文件/结果也是附在公证书的后面,一般来说是在公证书的最后一页加贴认证事项并盖章,或者某些驻华使领馆会另附一页纸和公证书一起装订。
所以我们在去公证处做翻译公证的时候,需要和公证处工作人员说明,你需要做哪个国家的双认证,需要做几份,这样他们就会按照认证要求出具公证书并密封。
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为正,
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
---箴言书21:2